文明创建吐鲁番市8月18日文明创建和城市
吐鲁番市文明创建和城市综治工作
每日通报
8月18日,全市开展文明创建暨城市综合整治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起,处罚42人,罚元。
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87起,处罚41人,罚元(高昌区琼库勒村艾克然木江·某某某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罚元)(鄯善县三水厂洪某因未按时车检罚元)。
查处乱吐、乱扔、乱摆设、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起,处罚1人,发元(鄯善县铁提尔村阿米尼汗·某某某在百丽信小区口占用人行道乱摆摊点罚元)(托克逊县城管在菜市场、南疆路等路段查处多起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对其依法进行清理并口头教育警告)。
查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18个。
查处不文明旅游5起,劝导3人次。
典型案例
1高昌区:
年8月18日,驾驶员:艾买提·某某某,身份证:*********,家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联系方式:********,驾驶小型轿车,新A******,在吐鲁番市艾丁湖乡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违法行为,处以元罚款。
2年8月18日,驾驶员:艾克然木江·某某某某,身份证:*************,家住吐鲁番市艾丁湖乡,联系方式:********,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新K*****,在吐鲁番市艾丁湖乡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元罚款。
3吾斯曼·某某某某,家住吐鲁番市新城路车辆未检验
4图为高昌区城管大队清理乱摆设
5鄯善县:
年8月18日11时17分,车牌号为新K*****小型轿车(车主:洪某、鄯善县三水厂)在黄金路路段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我执勤民警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号令第四十七条,对新K*****处以元的罚款扣3分。
6阿米尼汗.某某某,家住鄯善县鄯善镇,在县城百丽信小区北门口乱堆乱摆小摊占用人行道,按照自治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97号令第七款第二条,罚款元,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7托克逊县:
年8月18日,托克逊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菜市场、友好路、解放路、南疆路巡查时,发现多起占道经营、店外店等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县市容环境。根据其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条、第27条第一款、第42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清理并给予口头教育警告。
8附图:南疆路、友好路、九龙路、滨河路、解放路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店外店、及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人行通道。
供稿:吐鲁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古再丽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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